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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要闻丨甘肃出台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3     来源: 澎湃新闻

日前,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列出重点项目清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绿色矿山等生态项目。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加快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泾河、祖厉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细落实。按照《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行动方案》,全面推进黄河干流生态廊道贯通等重点项目。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示范项目,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方案》明确,要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重大项目尽快实施,推动陇电入鲁尽快开工建设,争取陇电入浙年内核准、酒泉至中东部地区特高压工程明确受端。全力推进“十四五”第一批120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和国家第一、二批1280万千瓦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电基地项目。按照“能核尽核、能开尽开”原则,年底前开工建设玉门昌马、张掖盘道山、肃南皇城等抽水蓄能电站,核准武威黄羊、金昌永昌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麦积黄龙、白银平川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同时,推动甘谷电厂和连城电厂尽快复工,兰州新区热电联产、正宁电厂扩容项目尽快开工,加快全省煤电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全面提升电网调峰能力、保障电力供应。《方案》要求,稳步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加快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4年内投入财政资金约130亿元,完成12个市州7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地震灾害危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12.98万户51.14万群众搬迁,优先搬迁白龙江流域文县、武都区、舟曲县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群众。《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加大白龙江引水、引哈济党、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力度,力争年内获批开工。加快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江河主要支流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

据了解,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为推动《方案》全面落实,一方面,建立环评管理台账,进一步摸清全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底数,持续完善环评管理台账,建立与发改、水利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准确掌握项目基本信息和环评编制及审批进展情况。

另一方面,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突出精准服务,及时了解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进展和遇到的困难,给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载明对接联系人、服务措施等,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审批服务到位。在法定审批期限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压缩至20(7)个工作日,修订了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制定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要素清单》,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方便建设单位办理环评许可事项。

同时,发挥专家库的技术优势。通过专家的咨询决策,加强对项目审批的帮扶指导,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有关咨询即收快办,组织远程会诊,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技术难题,对属于市州审批事权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帮助市州做好项目审批。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对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对位于同一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内,项目类型相同且同步完成报告表编制的,可组织一起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在一个环评批复中“打捆”审批。

此外,坚持依法依规,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把关,突出“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有关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要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法定规划等底线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重大水利项目不留硬伤、不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来源: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