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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教育局通知

时间:2022-09-24     来源: 澎湃新闻

9月22日

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

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淮发改收费[2017]417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学费:继续实施免除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政策。高中阶段学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市示范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

(二)住宿费: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校,住宿费标准按市发改委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收费: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仅一项代收取作业本费项目,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公办高中代收费采取集中预收、当期结算方式收取,多退少补。预收标准为:高一、高二850元;高三500元。

(四)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要坚持完全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实收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每生每学期360元。

民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仅限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除此之外不得擅自设立任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严禁强制服务性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二、收费相关纪律和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惠民政策。2022年秋季学期免费教材要严格以学生电子学籍数为依据,按学生数50%补充,由国家财政拨付。严禁将老师教学用书作为免费教材发放。高中阶段教材款按照市发改委收费文件要求进行预收取,并及时结算。

2、坚持“一教一辅”和自愿征订原则,做好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材征订和教辅选用等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5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着学生完全自愿购买原则,学校可统一无偿代购,不得从中牟利。严禁学校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辅软件或资料。

教辅材料款要以学校为单位,及时结算。教辅材料票据由新华书店提供并开具,款项直接缴存新华书店账户,不得存放学校账户或私人账户。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4、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收费前须在显著位置向学生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奖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收费政策调整时,收费公示要及时更新,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

5、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网站、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将教育收费政策向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和讲解,消除学生和家长疑虑,取得理解和支持。

6、各学校要严肃收费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形式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